文档介绍:关于项目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应用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职业技能型人才,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基础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为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服务的。高职教学改革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应该具有自身的特色。本文从项目教学法的内涵出发,结合高职实际,阐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项目化设计。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项目教学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职院校学生必修的课程,也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它的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学生树立起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具有健全的人格。因此,可以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目标的实现是高职教育目标实现的基础,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方法直接关系到教育目标的实现。
一、项目教学法的内涵
项目教学(Project-based Learning,PBL),也称“基于项目活动的研究性学习
”,是老师学生借助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项目教学法”最早见于美国教育家凯兹和加拿大教育家查德合著的《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的理论认为:知识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自主建构获得:学习是信息与知识、技能与行为、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长进;教育是满足长进需要的有意识、有系统、有组织的持续交流活动。
二、项目教学法的特色
教学活动的展开是以学生完成自己选定的项目为形式的,这个项目是根据典型的工作任务设计出来的。,在实施、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学生与现实的问题情境发生交互作用,从而获得实施项目的相关知识和经验。
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教学活动主体发生了逆转。由原来的以教师为主体转化为以学生为主体。项目教学能够真正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以学生为主体和中心,使其事事亲力亲为,获得真实工作情境中的真实体验,在“做”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锻炼实践能力,激发创新精神。
教学项目主要以小组合作的方式开展,学生是项目实施的主人。通过与他人的合作,学生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共同探讨,有利于调动每一个参与者的积极性、拓展创新思维、激发内在的潜能,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
项目教学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而职业能力主要通过职业实践来提高。这就要求教师在项目教学中必须为学生创造真实的职业情景,让学生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确实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最终的学习成果不以单一的“对”或“错”来进行评价,而是以“好”或者“更好”来进行评价,鼓励学生创新,倡导多样化。
三、项目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实施步骤
项目是项目教学的核心,项目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教学的成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中,选择的项目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难易要适度,要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