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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之请求不起诉法律意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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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请求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篇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法律意见书】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法律意见书反映人:反映事由:反映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两审法院判死刑立即执行一案,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赣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刑一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现案件已到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反映人认为两审法院对###处以极刑属量刑畸重,###虽应为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责,但罪不该死。现反映人将对于本案的有关事实和法律意见整理如下,特向最高法院递交本材料,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合议庭在对此案死刑复核合议审理时予以充分考虑,慎重参考。反映目的请求最高法院依法不予核准被告人###死刑,予以改判;事实与理由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贩卖、,单独预备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3板,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系主犯,其贩卖3板麻古虽系犯罪预备,但其贩卖毒品数量大,应依法严惩。判决被告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反映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罪量刑不当,适用法律有误。鉴于死刑复核阶段之情况,反映人为维护合法权益,在此表明自己对于本案的意见和态度,并作以详细叙述。刑法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反映人认为:办理死刑案件,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其他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情节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当今死刑政策亦是“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适用死刑应当而且必须是严肃和严谨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通知的第35条规定“??定罪的证据确实,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有疑点,处刑时应当留有余地。反映认为,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认定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有瑕疵,量刑上需要留有余地的,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确定对罪犯犯罪判处死刑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对其能否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而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尚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例如:(1)被告人###与#、#、#等人虽然主观上都有贩卖毒品的相同故意,但并非共同故意,只是因为购买毒品偶然凑在一起,但是各买各的,因此被告人###不应对所有毒品承担法律责任;(2)本案的《毒品检验鉴定报告》实施的是抽检,并不能完整的反映涉案全部毒品真实含量;(3)作为毒品上家的#、#,将本案毒品卖给已被控制交付的被告人###,并存在当庭翻供的认罪态度不佳,却在总体量刑上低于被告###,无法体现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同时,值得提醒的是,本案的犯罪地、抓获地都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众所周知江西与云南两地对贩卖、运输毒品的量刑标准存在差异,在云南贩毒适用江西标准量刑对被告人###是有违罪刑均衡原则的。同时,被告人###所犯罪行尚未达到“罪大恶极”的死刑适用标准,其罪行不是极其严重、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不深、并且没有任何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之情况,而且具有众多法定、酌定的从宽量刑情节:(1)被告人###从公安阶段直至审判结束,都能够如实、坦白地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极好,因此被告人###有认罪、悔罪情节;(2)被告人###从小家庭贫困,生活困难,没有机会受到良好教育,没有好的就业机会,但在本案案发前,无任何犯罪前科、劣迹,具有初犯情节;(3)被告人###积极举报##犯罪情况,并提供#、#住址,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人提供了重要线索,具有立功表现;(4)被告人###因妻子病重,为治疗妻子给家庭带来了巨额的债务,为了解决家庭债务,治好妻子疾病,###实施了本案犯罪行为,因此,被告###犯罪动机与为了图财和贪图享乐的犯罪人是有本质区别的,犯罪的主观恶性较低;(5)201#年#月##日##网、##、##网均刊登了《######警方侦破部督特大贩卖毒品案》、《####侦破部督特大贩毒案》,该报导经警方《破案报告书》、《关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的有关说明》,该些报导证实###等人的毒品买卖行为确是在公安机关控制之下交付,是公安机关为了扩大战果,人赃并获,全面获取证据所做的战略性放纵涉案人的下一次犯罪行为,即本案被告人的毒品、交易时间、地点、过程、涉案人完全是在公安机关秘密侦查和控制之下,该毒品根本不可能流入社会,不会造成任何严重后果,依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该情节应在量刑中予以考虑;基于上述理由,被告###存在法律所规定的“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的“特殊从宽情节”,完全不符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