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18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6/6 文件大小:1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2005〕72号【发布日期】2005-08-17【生效日期】2005-08-1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5〕72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强债券投资管理,丰富投资品种,优化资产结构,有效分散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我会根据保险资金投资和债券市场需要,制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原则,按照公司的资产战略配置计划、投资策略和保监会制定的监管标准,自主配置债券资产,取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二、要加强信用风险研究,建立债券信用风险评估系统,及时对债券信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分析评估,并以此为依据,科学决策,审慎投资,切实防范信用风险。三、要完善债券投资的风险控制制度,制定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债券投资的安全高效。四、要高度重视债券投资管理,认真执行《办法》有关规定,保监会将对各保险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十七日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资金债券投资管理,丰富投资品种,改善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债券投资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从事债券投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债券是指各类发行人,依法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第四条保险机构可投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其他债券。第五条保险机构应按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要求、中国保监会监管标准,制定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和投资策略,自主配置债券资产,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第六条保险机构应按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独立托管债券资产。第七条中国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管理政策和规定,适时调整债券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依法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政府债券投资第八条保险机构投资政府债券,可按资产配置需要和投资策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保持一定比例的政府债券。第三章金融债券投资第九条保险机构投资的金融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等。第一节中央银行票据第十条保险机构投资中央银行票据,可按资产配置需要和投资策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第二节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第十一条保险机构投资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应是政策性银行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金融债券。保险机构投资的政策性银行次级债券,应是政策性银行按照《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次级债办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资格审查,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次级债券。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投资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可以免于信用评级。第十三条保险机构投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可按资产配置需要和投资策略,自主确定投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第十四条保险机构投资定向发行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或私募发行的次级债券,其发行人条件和债券信用级别,按本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投资该债券的余额计入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总比例和单项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三节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第十五条保险机构投资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其发行人应符合《管理办法》、《次级债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总资产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四)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五)境外上市并免于国内信用评级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级或者相当于BB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六)及时、充分、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披露内容至少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平均权益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呆坏账拨备比率、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和数据;(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第十六条保险机构投资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