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实施董事会制度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思考
论文摘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成为高职院校新一轮发展的必由之路,探索董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已提上高职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日程。文章以问题入手,从促进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视角来探讨高职院校建立董事会制度的动因,由此进一步提出构建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要处理好两个关系、明确职责、完善运行机制的一些思考。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董事会;校企合作
一、问题的提出和概念分析
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是高职院校新一轮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已成为高职教育界的共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职业教育篇中指出“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在第十三章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提到,“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探索高职院校董事会制度来解决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制度保障这一问题,已经提上了国家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议事日程。
董事会是经济学领域的概念,关于其定义理论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在英文中,董事会为“board of directors”,辞典解释为“mittee of the directors of pany,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pany(董事会是负责公司运行的组织机构)”。可见,董事会是指公司的管理机构。商务印书馆199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董事会的解释,则是“某些企业或学校、团体等的领导机构”。
董事会作为高校领导机构的性质,在高等教育发达的美国等西方国家已普遍适用,在我国也不乏高校董事会制度的实践者。应该承认,已经成立董事会的学校通过董事会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社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筹措资金、开拓高校发展空间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一定的经验。由于董事会成员中有相当多的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因此董事会在扩大学校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加强与海外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师资培训、联合办学,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等方面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高等职业院校建立董事会制度的动因分析
(一)增强校企合作积极性的需要
校企合作无论对政府、行业(企业),还是院校本身,积极性都有待提高。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没必要进行校企合作,对于用人来说企业更是买方,高职院校毕业生那么多,不愁招不到。部分企业还把培训教育学生视为额外负担。企业与学校之间并没有权责关系,在合作中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因此企业在实现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最大化上的驱动力就不强,单纯依靠政府的政策、校长与企业领导的人情关系,校企合作是难以维持的。建立董事会后,有可能形成教育市场、教育投资、教育产品、教育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能够较好地理顺投资者、经营者、受益者之间的经济与责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