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讲个人所得税法
对个人纯收益的征税
内容简介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第四节征收管理
___ ____ ___
各国税负比较——个人所得税
比中国税率高的国家或地区
丹麦 59%
瑞典
%
%
%
比利时
%
荷兰
52%
%
奥地利
50%
日本
50%
与中国税率相当的国家
西班牙 45%
比中国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
%
美国
%
德国
42%
英国
40%
波兰
40%
匈牙利
38%
泰国
37%
新加坡
33%
捷克
32%
加拿大
29%
香港
15%
(无论收入多少)
马来西亚
28%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制类型:分项征收
甲: 工资 3500元乙: 工资 5100元
劳务费 800元
房租收入 800元
总收入 5100元 5100元
纳税 0元 55元
税后收入 5100元 5045元
改革方向:综合征收
丧失了税收的横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同等地对待同样的人,即经济
能力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税收。
2、费用扣除标准
丙:工资 3600元丁: 工资 3600元
赡养人口
支付教育费1600元劳务费 1600元
纳税 3元纳税 3元
丧失了税收的纵向公平
纵向公平是指税收要区别对待福利水平不同的人。
纳税人身份状况
扣除标准
已婚联合填报
$5450
已婚分别填报
$2700
户主
$4750
单身
$3250
美国联邦税制 Federal Taxation
老人、盲人
个人宽免
物价指数
月饼税来了?
个人所得税法中福利费有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明确如下: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国税发[1999]155号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国税发[1999]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