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城市消防发展目标 2第三章城市重点消防地区 3第四章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3第五章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5第六章消防装备规划 6第七章消防供水规划 7第八章消防通信规划 8第九章消防车通道规划 8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及投资估算 9第十一章消防与其他专项规划 11第十二章消防人文环境 12第十三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12第十四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指导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适应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特编制《唐山市主城区消防规划(2011—2020年)》(下称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消防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等。第三条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唐山市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京津冀城镇群专业性国际港口城市,国家科学发展示范城市和环渤海生态宜居城市。唐山市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从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指导实施建设、也便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管理控制的城市消防规划。通过实施本规划,不断地完善城市消防等多方面的功能,满足城市消防安全的需要,同时,也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唐山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京津冀崛起重要支点城市的作用。第四条本规划遵循的原则:(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二)遵循“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消防规划原则;(三)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四)注重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并使消防队伍向多功能发展;(五)切实加强本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唐山市实际情况出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解决主要问题;(六)在《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相关专业规划,做到近期与远期规划相结合,分期、分阶段实施。第五条本规划的重点: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优化城市消防站布局,具体落实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加强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制定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分年度建设规划,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需要。第六条本规划的期限: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第七条本规划的范围:中心城区(包括路南区、路北区、丰南区、开平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丰润城区和古冶城区,统称为唐山市主城区。至2020年本次规划总范围为276平方公里。第八条本规划由《唐山市城市消防规划文本》、《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各种规划图册和《规划说明书》等附件组成,其中,规划文本、选址图册和规划图册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规划由唐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消防监督。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与城市消防安全有关的各项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二章城市消防发展目标第十条近期目标:以达到国家有关的消防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的主要要求为近期目标。近期规划新建5个消防站,其中包括3个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基本上按规范规定覆盖现状建成区,消除城市消防的空白地区。新建1个战勤保障大队基地;新建城市消防指挥中心、消防培训基地、消防后勤保障基地。城市消防供水系统能保证同一时间灭火次数3次的用水量,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均应形成环状,。市政消火栓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政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小区内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消火栓市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消防通信实现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车通道基本顺畅。全民消防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高,消防法制基本健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本配套完善,消防队伍装备良好、训练有素、战斗力强、保障有力。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适应唐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消防安全要求。第十一条远期目标:与城市发展同步,在现有的12个陆上消防站基础上,逐年建设26个消防站(包括24个陆上消防站和2个水上消防站与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合建站),使2020年城市消防站总数达到38个,每个陆上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7平方公里以下,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