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路径探析
内容摘要:我国高科技园区已成为经济增长较快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确立了其重要战略地位。但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都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借鉴波特的“钻石模型”,从内外两方面对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以期更好的发挥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高科技园区风险投资钻石模型
高科技园区,一般是指一批大学、科研机构和工业企业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对集中,教育、科技、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教学—科研—生产有机综合体”。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和重要载体,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内,高科技园区极大地促进了所在国家和地区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也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高科技园区发展概况
我国早在1996年底,53个国家高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13722家,职工总数1143295人,年技工贸总收入已达2300亿元,年利税240亿元,年出口创汇40多亿美元。近年来,有600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在高科技园区中实现了产业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企业自有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占区内产品总额的80%以上。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年增长率超过25%,而均增长率在50%以上。近20年来我国高科技园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充分体现出其强大生命力,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及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基地。实践表明,我国高科技园区在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创办高科技园区的时间较短,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尤为重要。
发展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建议
(一)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外部环境建设
纵观国内外的发展情况,风险投资对促进高科技园区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构建一个完善的风险投资环境是发展高科技园的必要条件。
。政府在风险投资及高科技园区的发展中应定位为:营造风险投资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制定相关风险投资启动的政策,同时政府出资介入风险投资,管理不干预、参与不控股,以提供税收和政策优惠方式逐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坚持按市场化机制运做。
,制定和培养合适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通过制定法律来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根据我国情况,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专利法》、《合伙企业法》等;另一方面应尽快制订《风险投资法》和与之配套的《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政府必须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完善的风险投资市场和监管法规,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为其良好运转提供法律保障。
。我国现行的一些税收政策,包括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高科技园区的发展。反映在增值税上,由于高科技产品附加值高,消耗的原材料少,因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就少,加上技术转让费等不能抵扣,从而造成高科技产品高税负的现象。这样现行的增值税征收办法使高科技产品反而比一般产品税负高,不利于其发展;表现在投资收益所得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