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属探测仪使用规范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提高防范考试作弊的能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有序实施,各考场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须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二、做好金属探测仪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各考场主考对本考场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总责,监考员对本考场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直接责任。三、金属探测仪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次考试前,要对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做好金属探测仪的电池安装、灵敏度调试工作,确保金属探测仪正常使用。各考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属探测仪和备用电池。四、每个试室配备一把金属探测仪,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必须按考务的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进行操作。五、考生进入试室前,监考员应将金属探测仪的使用模式设置在声响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六、考生进入试室时,一名监考员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只携带考试必需物品接受检查,并负责维持试室秩序;另一名监考员负责手持金属探测仪在试室门口的检查区域对考生进行检查。七、监考员须在开考前10分钟时间前完成对本试室考生的检查。各科考试考生进入试室时间统一按考试实施有关规定实施,即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5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30分钟开始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试室。八、检查工作一般由女性监考员负责实施。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包括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皮带扣背后、衣袋、鞋袜内等,透明笔袋、水杯也要进行严格检查,要尽量使金属探测仪贴近检查部位。如发现考生携带可疑物品的,让学生自行掏出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考生未能及时配合的,可延后复查,先检查其他考生,让通过检查的考生先进入试室,确保在开考前10分钟前完成对本试室考生的检查。九、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监考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不得搜身。物品出示后,监考员须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方可让考生进场入座。如检查出的物品属于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