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八金属探测仪使用规范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提高防范考试作弊的能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有序实施,各考点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须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二、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要做好金属探测仪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考点主考对本考点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总责,监考员对本考点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工作负直接责任。三、金属探测仪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次考试前,要对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做好金属探测仪的电池安装、灵敏度调试工作,确保金属探测仪正常使用。各考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属探测仪和备用电池。四、每个考场配备一把金属探测仪,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必须按考务的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进行操作。五、考生进入考场前,监考员应将金属探测仪的使用模式设置在声响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六、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名监考员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只携带考试必需物品接受检查,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另一名监考员负责手持金属探测仪在考场门口的检查区域对考生进行检查。七、监考员须在开考前15分钟时间前完成对本考场考生的检查。各科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间统一按考试实施有关规定实施,即每科开考前30分钟开始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考场。八、检查工作一般由女性监考员负责实施。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其中重点检查部位的包括: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腿部、皮带扣背后、衣袋、裤袋、鞋袜内等,此外,文具盒(袋、套)、透明笔袋、透明水杯也要进行检查,要尽量使金属探测仪贴近检查部位。重点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手机、耳机,以及伪装为橡皮擦、钱包、尺子、手表等无线电接收作弊工具。如发现考生携带可疑物品的,让学生自行掏出可疑物品,进行检查。考生未能及时配合的,可延后复查,先检查其他考生,让通过检查的考生先进入考场,确保在开考前15分钟前完成对本考场考生的检查。九、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监考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员不得搜身。物品出示后,监考员须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