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宋代地方志编纂中的“地方”书写的方向
对于晚清上海租界的地价表现,过去学术界研究不多,成果也比较少,主要是受资料的限制。房地产业是近代上海最主要的产业之一,但同时又是最受宏观经济和时局变化影响的产业。在经济、货币和社会急剧动荡的时代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很难长期坚持下来,于是我们就很难找到企业或同业公会的档案资料来研究这个产业。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充分地利用可以找得到的资料。本文主要利用200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30卷《上海道契,1847-1911》(下文中简称《道契》)以及2001年同一家出版社出版的28册《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等可贵资料,对晚清上海租界的地价表现作一些初步的分析。
一城市化刚起步时贸易功能的地价表现
一、交通要点区域价差不大
在上海租界城市化刚刚起步的时候,洋人买地首先着眼的是其贸易功能,其次是其个人或家庭的居住需求。居住需求在一开始是很有限的,因为人数少,生活方面的问题容易得到解决。贸易功能主要是码头和仓库。开始是驳船码头,到19世纪60年代以后又发展出轮船码头。铁路还要迟很久才会有,而且在晚清一直不占主导地位。
洋商对贸易功能的追求,表现在土地的交易上,就是沿江沿河适于作码头地点的土地因受追捧而地价高,或者在当时的水路和陆路条件下,适于作货物仓储地点的土地地价高,而其他的地价比较低。因此,当时的地价差异表现为点与面的鲜明对比。而这些交通要点区域彼此之间的地价差异并不是很大。
到1853年,外滩江边已建有十余座驳船码头。早期的驳船码头是旧式的石条砌成的直出踏步码头,面积较小,造价低廉。码头后方隔开一条纤路就是洋行的位置。怡和、宝顺、琼记、和记等洋行都在外滩边上自己洋行的房屋前面建起了驳船码头。当轮船兴起后,1861年宝顺、旗昌洋行先后在虹口建造轮船码头。1862年,怡和、同孚等八家洋行也分别建造了轮船码头。1864年9月,英商耶松船厂成立,经营船坞及码头、堤岸、仓库的设计和施工。这是上海最早一家兼营筑港的企业。到1870年,虹口地区的轮船码头增至十余座。1871年成立了最具实力的英商公和祥码头公司。①
旗昌洋行的金能亨在1861年到1863年间申领多宗位于虹口的美册道契,可以推断其用途是建造轮船码头和仓库。
金能亨申领道契的时候,虹口码头、仓库可能已在修建中,甚至有可能已经建好。金能亨以平均超过每亩1000两的价格购买这14宗虹口土地,其中4块地的每亩单价达到3000两,在当时已算是天价。建码头,地理位置十分讲究,于是会出现天价土地。至于仓库和辅助设施,回旋的余地大一些,价格虽然比一般土地也会高出很多,但不会出现天价。另外,也有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洋商开始买地的时候不说明用途,所以价格比较低,如上表中的前三块土地那样。但一旦意图明确,卖者就会把价格抬上去。
1851年,,该地块东至虹口港,共1万两,,申领美册道契第9
3号。②1865年,位于虹口二十五保三图美册道契第219号的一块地,,价8000两,。③虹口一些地段的土地每亩数以千两计的还有不少。
虹口地区码头等交通要点区域的地价与当时南京路的地价相比,是毫不逊色的。1867年,美册第227号契地,南至南京路,东至江西路,是同孚洋行从另外两个洋商处购得的(另外那两个洋商先前没有申领道契),契内价格应该是真实的:,共2万两,。④
1872年,美册第296号契地也是像上述情形一样,在洋商间买卖并申领道契,,共5500两,。⑤
1865年,法租界外滩的土地,每亩至多不过2500两。⑥
俄册道契琼记洋行同治初年买的地,有的价很高,但不一定都在外滩。俄册第8号道契是1862年申领的,位置应该在外滩,因为四至说明中标明了“东至黄浦路”。,每亩1266891文()。⑦因为是外商之间的交易,这个价格可以认为是真实的。而俄册第19号和20号道契的单价也有每亩1000两,从第20号契的四至说明来看,该地应在苏州河以北。⑧第19号和20号契是外商向中国原住户买的地,契内价可能只是中国原住户得到的价格,在这类交易中常有中间商介入其中,如果中间商是先买后卖的话,那么实际的成交价会远高于契内价,高出部分由中间商所得。由于这样的情况,至少可以判断:同治初年外滩有的地块与苏州河北岸有些地块在价格上是相差不多的。
在道契制度实行的最早的一二十年中,除了码头、紧要地段外,一般地区差不是很重要,城市功能尚未明显地显现出来,所以道契文本上虽写了四至,但不写地段。
二、同一区域价差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