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美丽乡村精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县美丽乡村精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为深入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村庄景观化、环境洁美化、生态景区全域化,依据(县委〔20xx)12号)精神和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科技兴县”发展战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为重点,强化保护抢救工作,彰显人文特色,突出农村产业发展,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二、 工作目标和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15个左右美丽乡村精品村,打造5条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合力推进生态景区全域化。实现历史文化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乡土文化得到充分挖掘,乡村旅游得到快速推进,村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得到和谐发展三、 精品村准入条件和申报程序(一),文化底蕴深厚,有较多县级以上文保单位或古建筑的;;,具有较高旅游开发潜力。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并在5条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线规划范围内、且村级班子团结,战斗力较强,干群关系融洽的村,可列入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规划。(二)申报程序在每年3月份前申报下一年度的精品村建设项目,申报村应对照准入条件,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经集体研究,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在3月底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下一年度建设村。四、建设项目确定和实施(一) 建设项目确定建设村根据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规划设计,提出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审核,报县领导小组讨论研宄后确定具体建设项目。(二) 项目设计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相关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要求彰显特色,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当地群众意见,挖掘村庄文化、塑造村庄品牌,并增强设计的可操作性。每年8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建设村的规划设计论证,10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和项目预算,提交审价。(三) 项目招投标建设项目招投标按规定规范进行,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招投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报名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现象,乡镇(街道)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整改,否则,将取消对该建设项目的补助,同时取消中标单位下年度投标资格。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的修复实施单位原则上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专业性、艺术性较强的项目和零散的古民居、古祠堂、古宗祠、古道的修复,在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实地核实、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采用议标方式,由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施工。(四) 项目实施各建设村是精品村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关乡镇(街道)是精品村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监管主体。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各负其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在建设中确需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量的,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村、乡镇(街道)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