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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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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miaoshen1985 2019/6/11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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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洛阳理工学院文件院发[2009]51号洛阳理工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了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有效利用社会教育资源,规范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保证授课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我院师资队伍现状,按照“按需聘用、专业对口、分级管理”原则,制定本办法。一、聘请外聘教师的前提条件1、本系部教师平均工作量(扣除兼职教师工作量后的本单位总工作量/本单位专职教师人数)超过额定工作量的2倍,仍有课程无法安排任课教师,院内又没有合适教师。2、毕业设计、实****实验课程指导教师缺乏。3、经教务处认可的其他情况。          公共政治理论课一般不允许外聘教师。外聘教师的总量控制在本系部专任教师数的25%之内,具体指标由系部与教务处、人事处共同核定。二、外聘教师的资格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的以下两类人员: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校在职或退休教师。2、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三、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1、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任务、教师编制和师资队伍结构以及岗位设置情况,在前一个学期向教务处、人事处提交外聘教师计划。2、教务处、人事处根据各申请部门生师比、学期总课时数等情况审核各系部计划,报请主管院长审批。3、各系部根据学院下达的外聘计划进行招聘,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洛阳理工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同时将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师资科存档。4、人事处报主管院长审批。四、外聘教师的职责1、严格遵守我院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及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师授课进度计划、教学日志、教案等教学文件资料。认真备课、授课、答疑辅导、作业的布置与批改、以及考试工作。保证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3、在课堂教学中,应加强课堂纪律的组织,严格要求和管理学生,自觉做好对学生的考勤工作;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4、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启发和调动学生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培养、提高学生理解和分析问题能力及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尤其是注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6、应聘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辞聘。若因特殊情况中途辞聘,至少应提前2周向所聘系部提出,以便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7、维护学院的利益和声誉,不向学生讲授和传播封建、落后及反动的东西。五、聘用管理1、外聘教师均为兼职教师,按兼职教学工作量付酬,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不变。2、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由各系部负责,聘用计划及外聘教师的资格由人事处、教务处审定。3、各系部建立外聘教师信息资料及教学业务档案,报人事处师资科。4、各系部和教务处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与监督,根据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听课,了解外聘教师备课、上课、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考核教学质量和工作数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外聘教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聘用期满,聘约自动解除。在聘任期间违反教学规定的,按照我院教学事故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直至随时解聘。6、外聘教师每学期只能上一门课,公共课每周不能超过18课时,专业课每周不能超过12课时。7、在外聘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