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X政办发(2016)101号)和《XX省林业厅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试行)》(X林策〔2016)85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化和集约化,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林业行政执法监管。二'基本原则'‘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监管对象,由行政机关选派随机产生的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林业“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原则。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原则。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三、随机抽查事项(一) 木材经营加工抽查1、 抽查对象: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2、 抽查内容:检查是否按照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批条件进行经营;是否设立经营加工木材原料来源的登记台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二)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抽查1、 抽查对象:取得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2、 抽查内容: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按规定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是否足额缴纳;临时占用林地是否按时退还林地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如继续使用的,是否已重新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所占用林地的实际用途和建设规模、标准等是否与原审批内容一致;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三) 林木种苗质量抽查1、 抽查对象: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工程造林绿化使用的苗木。2、 抽查内容: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造林地种苗档案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使用林木良种提出要求情况;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以及种苗质量要求情况等。(四) 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抽查1、 抽查对象:取得林业植物产地检疫证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2、 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有检疫对象。(五)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抽查1、 抽查对象:取得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2、 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按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六) 驯养繁殖陆生保护野生动物抽查1、 抽查对象:取得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的单位和个人。2、 抽查内容:核查品种、数量是否准确。(七) 经营利用陆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