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序、监督机制等方面剖析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教养是我国特有的对于实施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者违法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根据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在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以及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一些弊端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显现出来,并引起了理论界和社会公众的指责和非难。很多人认为我国的劳动教养措施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忧。因此,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发挥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对于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积极作用的同时,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了劳动教养的概念、特征及其作用,分析了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比较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与国外相似制度的异同。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劳动教养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制度目标以及政策依据,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发展过程。第三部分,从劳动教养的法律性质、法律依据、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办理程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具体对策,认为,应当将劳动教养界定为一项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劳动教养的立法层次,合理界定劳动教养适用的对象范围,缩短劳动教养的期限,健全劳动教养的监督机制。关键词:劳动教养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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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引言劳动教养是我国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它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自从其产生以来,对于制裁违法行为,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理论界对该项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容易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应予废除;有的学者认为不能废除而是应当完善劳动教养制度。因此,从理论上探讨如何运用劳动教养措施惩治教育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又能够充分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硕士学位论文’
⑨一、劳动教养制度的一般理论劳动教养的概念与特征劳动教养是我国特有的对于实施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者违法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根据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⒗投萄亩韵笫蔷哂猩缁嵛:π缘娜恕D壳埃夜谭ḿ爸伟补芾泶Ψ法都是以实施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人或单位作为制裁的对象①。但是,劳动教养的对象是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并屡教不改的人,或者是罪行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也就是“大法不犯,小法常犯’’的人。劳动教养只适用于那些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或者行为虽构成犯罪,但依据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轻微犯罪人。对于刑法规定的必须判处刑罚的严重犯罪案件的犯罪人,或者虽违反治安处罚法,但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人,都不得采用劳动教养措施。⒗投萄栽し婪缸铩⒔逃脑煳シǚ缸锶恕⑽ど缁嶂刃蛭D康摹R环面,因为劳动教养对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的人员采取了限制其自由,强制其劳动的做法,使得被劳教人员在此期间内无法在社会上进行犯罪活动,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因为能够对被劳动教养人员的快速教育改造,能够使他们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因而浪子回头,真心悔改;再者,被劳教人员因在劳教期间学会了一技之长,具备了自食其力的能力,从而降低了被劳动教养人解除劳动教养后再犯罪的可能性。⒗投萄姆绞绞窍拗票焕投萄说娜松碜杂伞6员焕徒倘嗽庇枰灶垦集中在一个场所管教,能够使其与社会上不良分子隔离开来。目的是使其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安心改造错误,早日改邪归正。还有,防止了其继续去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防止其做出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更有效的挽救了劳教人员。⒗投萄且郧恐评投逃脑煳V鳌⒁猿头P晕8ǖ男姓撇么胧@动教养实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教育感化第一,生产劳动第二。通过劳动,使得被劳教人掌握一定的技能,获得一定的收入,并在劳动的过程中重塑其人格,升华其精神,去除其恶习。为被劳教人员日后出到社会后迅速适应社会打下工作基硕士学位论文。张淑平:《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竞合之研究》,《福建警察学院学报》年第凇’
⑨劳动教养的作用础。惩罚性主要体现在,对人强制劳动和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其中争议最多的就是其劳教期过长,短则一年,最长三年,还可以延长一年。这样一来,劳教的实际执行期可能长达辏钦馐抢投萄挠θ荒康谋灰旎慕峁Mü侠淼闹贫设计,是可以解决的。劳动教养制度在建立余年以来,在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预防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起到巨大的作用。具体如下:⒗投萄欣诨馍缁崦堋⒋俳缁岷托场辍度嗣袢毡ā繁ǖ溃在国内虽然阶级状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治安总的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