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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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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章程.doc

上传人:小辰GG 2019/6/15 文件大小:8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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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章程2016年5月31日经第8届第8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6年6月10日经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通过,2016年8月25日经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核准同意,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新中路250号,邮编:213164;。第三条学校为常州市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武进区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全日制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60个班级,学生总数不超过2700人。第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第二章理念文化第一条学校办学理念为“用心教育奠基终身”,恪守“用心做好每件事”的校训,形成“学校用心办学,教师用心教学,学生用心求学”的“处处用心,事事用心”的用心文化。学校用“公心、聚心和精心”办学,教师用“爱心、慧心和耐心”教学,从而培养学生的“善心、虚心、静心、细心和恒心”,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第二条学校发展目标,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为办学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遵循多元化、现代化、个性化的办学思路,大力倡导“崇实求真、实践创新”的校风和“爱生敬业、博学善教”的鸣小教师工作作风,举“以人为本”之旗,走“和谐管理”之路,重构学校的价值体系,为建设“师生留恋、家长信赖、社会向往”学校而努力奋斗。第三条学生培养目标为努力使每个学生得到最好的发展,适应未来的学习、生活、工作。让拼搏向上、团结协作、不甘落后的精神融入到教师和学生心灵深处,从而奠定坚实的人格基础。第四条教师发展目标为用文化孕育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技艺娴熟、教育科研能力强,永不言弃的教师队伍。第五条学校致力营造“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永不言弃,永不言败”的排球精神,使排球文化辐射于整个校园文化。让“永不言弃”不仅仅停留于球场上,更要潜移默化中地深入到鸣小每个人的生活学习领域里;潜入每个鸣小人的意识,凝成每个鸣小人的品格力量。从自身特点出发,大胆探索和实践,丰富内涵,为着力重构学校的价值体系,凸现排球精神文化,形成鲜明的学校风格而努力。学校校训为用心做好每件事。第六条学校校标为中间的凤凰状黄色火焰,有如高鸣的凤凰,涅槃重生,象征着鸣凰中心小学在新时代秉持用心理念,不断革新,不断开拓;周围绿红蓝三色彩带四向发散则象征着学生、教师、学校围绕用心做好每件事的教育理念开创七彩未来!校歌为《希望之歌》。第七条学校按照武进区教育局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二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校长有以下权力:(一)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二)人事权。校长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或意见,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三)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决定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向上级主管部门的申报,并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尽快实施,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四)奖惩权。校长有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五)校长在紧急事态和特殊情况下有临时处置权。校长要履行如下义务:(一)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维护其合法权利。(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