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
用药禁忌
【目的要求】1、掌握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的内容。2、了解服药时的饮食禁忌的内容。
一、配伍禁忌
(一)配伍禁忌的含义:
两种药物配伍使用,会产生或增强药物的毒副作用,或降低药物的疗效,因而临床应当避免配伍使用。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
相恶配伍:使药物的某些功能减弱,但又有可以利用的一面,并非绝对禁忌。
相反配伍:使药物产生毒副作用,危害病人健康,甚则危及生命,原则上列为配伍禁忌。
(二)配伍禁忌的主要内容
1、十八反、十九畏:
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1)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2)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现代也有不少学者持不同看法。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对于有的相反药同用时还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倘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当前,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多数学者认为,现在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的实验研究与临床研究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盲目使用。
(3)十九畏与相畏的区别:
“十九畏”与“相畏”是两回事,不能混淆。(1)“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2)“相畏”是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这是需要利用的配伍,在生半夏和生南星的加工炮制上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
二、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主要讨论妊娠禁忌药。
(一)妊娠禁忌药的含义: 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引产外,禁忌使用的药物。
妊娠禁忌药不是用于堕胎,主要原因有: ,在我载堕胎药,主要还是从妊娠禁忌药的角度来认识、对待,而不是在寻求堕胎的有效药。,既不可靠,也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