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大研〔2016〕13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州大学2016年4月5日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闽财教〔2014〕2号)等的精神,制订本办法。第二章奖励对象、类型和评选时间第二条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主要针对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注:培养类别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为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第三条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主要针对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同年级的硕博连读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的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直接参加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硕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时间安排在二年级学习阶段每年4-5月份。第四条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主要针对已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即将毕业的学业优秀的在校硕士研究生。申报和评选时间安排在每年3~4月份。第三章参评基本条件第五条参评资格(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勇于进取,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工作。(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必修课和选修课等主要课程中有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5%除外)。。。第四章奖励标准第六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学金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4000元。第五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第七条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评奖主要依据申请者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序(注:排序办法另定),以及开题报告质量和科研阶段成果。具体参评基本要求:(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包括对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等做出论证;文献综述是否能够反映本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国内外同类技术现状综述是否分析透彻、层次分明、思路清晰,体现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较强的新颖性,研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等论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原理、设计方案,及其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论述情况;论文选题难度和工作量等。同年级列为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生在硕士学习阶段,可不考核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改为由所在学位点指定1~2篇国外本专业领域最新外文文献进行综述报告,根据报告质量确定学业奖等级。(二):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30%;申请二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50%;申请三等奖学金者要求: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85%。、团体前十名,或参加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三名、团体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上述课程学习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三)同等条件下,已有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者(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以及获得全国性研究生科技竞赛二等奖或省级研究生科技竞赛一等奖(排名前2名)以上者优先考虑,且上述课程学习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四)未按期通过开题报告者,以及课程学习成绩出现不合格者不能申请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个别确属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破格申请二等及以下奖学金。第八条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奖比例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一般为当届研究生总数75%左右,其中:一等奖5-10%,二等奖25%左右,三等奖40%左右。优秀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向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