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阳市环境保护局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8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一)现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及省、市其他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严格遵照环保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时限和内容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二)思路目标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涉及环保领域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力争到今年年底,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建设各个环节,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透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开所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国家秘密坚决保守住。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2类信息。环保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决策、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等11类信息。(一)。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求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责任单位:环评科、监测科、固管中心)。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责任单位:环评科、监测科、固管中心)(二)。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做好法规政策、部署举措信息解读。(责任单位:拟定文件牵头科室、单位)。实时发布南阳市区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数据,公开AQI指数及未来三日市区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定期公布全市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状况。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大气科、监测站)。及时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责任单位:污防科、监测站、渠首中心)。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及时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土壤办)。重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