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轧钢丁班:杨昆华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与房屋、汽车、房子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具有实际的价值。工厂里的技术专利、产品专利、及驰名商标、科技成果等都属于无形财产,其价值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知识产权早于十七世纪就已提出,我国是近几年才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但至今也没多少人能够真正掌握。相反,韩国从剽窃“端午”开始,把一些中国重要的地名、历史人物给注册了,就有了韩国孔子、韩国西施、韩国李时针,甚至急匆匆的向联合国申报妇孺皆知的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活字印刷术”是韩国发明的。但是在谴责韩国这些沽名钓誉颠倒事实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他们何以有此可乘之机?近年来韩国人对我国文化的剽窃正反证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漏洞与不足。文化方面都有人剽窃何况是工厂里的技术秘密以及工艺方法?所以工厂更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理智的把应当保护的东西申请专利,才能维护工厂的利益,才能激发工人的创造精神。我们作为当代工人,是否真正理解了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会给我们怎样的保护,我们如何利用这一权利呢。当我们想到这些问题却发现自己大脑一片空白之时,我们就该有种危机感,有了时间、危机的观念,落后了我们依然可以追随时代的脚步。这里就简单讲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独占性——只有权力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权力主体独占智力成果,在这一点类似物权法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人的智力创造——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创造,属“智力成果权”就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力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擅自实施这种专利权,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保护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的核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温家宝曾指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树立我国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励国内自主创新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认了创新者的劳动和投资,使创新成果得以产权化,成为企业和创新者的财产,通过法律的形式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