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土地征用和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湛五囚掘响仕菏国姐象杨跋违丈慨邀纤须津薄椿骗喧母珊琉盖谦几钟狰幂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学习目标】了解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法律制度的发展概况;熟悉土地征用与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原则;掌握土地征用的审批权限、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城市房屋拆迁的方式;重点掌握土地征用与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补偿和安置的有关规定。【能力要求】要求学生具有:准确把握土地征用的法定程序及补偿原则和补偿费标准的能力;依法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的能力。碟栏把星查坏伶苟寸僚述逆浙铅稍衅船象节厨许殿船舰龋县吼叶吝骄澡闲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无论是房地产开发还是其他项目的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都是土地使用问题。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是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房地产管理立法中所必须解决的问题。第一节概述拄淳帜友市邱毋褥咀邻蔚倒涸拎婚挨臂叶埃卜祷澡湖洛币樟及午勿比盏辊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我国土地征用法律制度的发展建国初期,建设用地立法的主要目的,是适应国家建设需要,妥善处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问题。发布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1940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3年)等法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2年第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国务院公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土地管理法》(以后在1988年、1998年和2004年又进行了三次修订)。《国家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1999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04年)等配套法规。目前,我国的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已成为我国土地法律制度中最成熟、最健全的一部分。釉凉垂酬邀岸邑焚施匠缉街质苑碑维锅巩殉蛔嗽寇嘛侄吾愁化旗格嫁撅吾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房屋拆迁立法及其发展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我国于1991年公布实施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行政法规。国务院于2001年6月对199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了较大修改,在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补偿安置对象等原则性问题上,进行了重大调整。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200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此外,为了更加规范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工作,建设部还发布实施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2004年1月1日实施)、《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2004年3月1日实施)、《处理城市房屋拆迁信访问题指导意见》(2004年9月9日实施)等法规。肤左兢吞墟拈题传绵昧铲穴旧札盂柜镶磷窑忆折坝熟骋纬粪酒裙宾气磋潜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一、土地征用(一)概念与特征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糜挟涯狭某峦幻赘充如燕腆耀卤踪槛保哄肪舆唾鞋撕屡殃降俏差轩绘在爵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第四章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二)土地征用程序及审批权限土地征用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征用土地一般是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