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3
文档名称:

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格式:docx   页数:7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今晚不太方便 2015/11/2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



4应急处置







5后期处置



6应急保障


、培训与演练


7附则





1总则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减轻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对事件分级标准进行修订。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除核与辐射事故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首位,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
,分类管理。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先期处置。省内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履行先期处置义务。
,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积极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本预案是我省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辽宁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所有涉及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的专项环境应急管理预案均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技术支撑队伍、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和市、县(市、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组成。

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是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统一协调、指挥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省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省环保厅厅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服务业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旅游局、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沈阳铁路局、民航东北管理局、辽宁海事局、辽宁保监局、省军区、新华社辽宁分社、省电力公司。(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

省指挥部在省环保厅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厅分管副厅长担任。(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见附件2)
、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
市、县(市、区)政府应建立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风险防范的监督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工作。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事发地县(市、区)环境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事发地设区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应派员指导。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原则上由事发地设区市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省指挥部应派员指导。当发生超出设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事发地设区市政府的申请或者实际工作的需要,省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