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篇一:举报投诉管理制度 XXX公司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产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公司品控部为受理和解决举报投诉职能部门。第三条举报投诉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的投诉举报; (二)负责协调解决投诉举报工作; (三)负责跟踪、督促、审查投诉举报工作: (四)负责反馈投诉举报办理结果; 第四条总公司品控部负责统一受理公司内部通过网络、微信、信件、电话、传真、来人等方式接收的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第五条消费者的一般投诉举报由经销商会同生产企业解决;如有重大、复杂投诉举报案件,可由品控部报告董事长联合相关部门(人员)出面解决。第六条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或进展情况,一般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董事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向投诉举报方告知延期理由。第七条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专访调查等方式了解情况。相关单位应予协助配合。第八条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立卷归档,留档备查。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由经销商将处理结果报总公司备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XXX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篇二: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上伍乡政府群众投诉举报制度为了加强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村的廉政建设,加强群众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全处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投诉举报是指广大群众、公民或其他组织对办处事各职能部门、村的工作人员有行政过错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的投诉。二、乡政府设立投诉举报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廉政建设的投诉举报,各村设立举报箱,办事处举报电话:(0317)—4280407 三、广大群众、公民或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人员和基层组织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工作应及时受理。四、投诉举报者可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提倡署真实姓名。五、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当面或电话投诉举报,接待(接听)人员应细心接待(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对通过书面或网络进行的投诉举报,要逐件登记并及时处理。对不按规定受理或不办理投诉举报的,应当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依法给予政纪律处分。六、本办法由上伍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七、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篇三: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制度案件举报受理制度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工作,扩大案源线索,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的不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违法案件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提出的举报。提出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举报人。第二条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投诉举报,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