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便民服务管理制度篇一: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辖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制订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二、全面推行阳光居务。实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七公开”,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牌,佩戴胸牌上岗。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的群众,承诺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的资料。在承诺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各窗口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不得以经办人外出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理。四、责任追究。社区干部有以下行为的,应当给予处理: 1、在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2、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故意不按时限办完手续的; 6、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上述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者,应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篇二: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村级便民服务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便民服务为宗旨而设立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村民代办服务和民事调解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证照代办服务,法律政策和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代写文书契约等公益服务,发展致富服务,民事调解服务等五类,涉及民政、残联、国土、城建、计生、林业、劳动等部门和单位。根据“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村级便民服务室实施直接办理制或直接报送制。由村级代办员受理村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直接向镇中心报送。二、办理程序需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证照代办事项和咨询服务事项,按照受理、承办(报送、协办或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办理。其它服务事项,及时受理,按时(即约定时限)办结,并做好记录。具体程序如下:①受理。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其它村干部接待的需上报的事项,应及时转交村级代办员受理、登记。②报送。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超过一周)向镇便民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于特殊事项,要随时受理、即时报送。③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有关手续。④办理。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未建成之前,由村级代办员负责直接进行办理。要在一周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踪办理情况,及时领回相关资料,按时登记报结。镇中心建成后,按报送、协办程序进行。⑤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与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村民做出回复(告)。三、工作要求㈠集中办公与分片负责相结合。按照村“两委”议定的集中办公时间,由村干部在便民服务站集中受理;其它工作时间,村级代办员也应随时受理。此外,其它村干部要分片负责,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村民提出的申办请求,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