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质押、个人信用、(1)贷款的受理和调查经办人员接到客户提出的质押贷款中请后,应对质物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检验质物是否已经冻结或设定质权,票面记载的事项与银行内部的记录是否一致。(2)贷款的审查和审批①对于符合网点审批质押贷款权限和要求的,可以由网点负贵人或业务主管在本网点的审批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②对不符合网点审批要求或不在网点审批权限内的,超出网点审批权的或者网点无质押贷款授权的,根据申报材料和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审批操作的有关规定审批。(3)贷款的签约和发放经办人员应按照审批愈见,指导客户填写“个人质押货款合同”。对于网点审批的,执行质权设定/贷款发放和贷款结清/解除质权必须换人操作。本网点经办受理调查业务的柜员不得进行贷款发放操作。(4)贷后与档案管理①档案管理。贷款发放后,“贷款转存凭证”的业务部门留存联应该返回信贷部门存档。②贷后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检查内容具体包括借款人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更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更新借款人的信息。质物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质物冻结的有效性检查;质物的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等。(1)贷款申请①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需要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②个人征信记录证明;③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人证明、个人职业证明、居住地址证明等信用评级表中所涉及的项目资料;④其他各行规定的条件。(2)贷前调查①贷款银行要核实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要告知借款人须承担的义务与违约后果。②调查借款申请人是否具有当地户口、当地固定住所和固定联系方式;是否有正当职业,是否为贷款银行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系人。③调查和核实借款申请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核实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信状况,综合考察借款人对贷款银行的贡献度。④要调查贷款用途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国家法律、(1)贷款的受理和调查①贷款的受理。各级分支机构应通过现场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向拟申请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借款人申请个人抵押授信贷款,应向贷款银行提交以下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抵押授信贷款的声明;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②贷前调查。贷前调查是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借款人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抵押房产价值及原有住房抵押贷款的履约情况进行调查。贷前调查人必须至少直接与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面谈一次,可以在签订(预签)合同时进行。、分析,提出是否同意贷款的明确意见,送交贷款审核人员进行贷款审核。(2)贷款的审查和审批①贷款的审查。贷款审查人负责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审查。以购买住房或未设定抵押的己有住房作抵押授信货款的,贷款审查人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同时对抵押授信贷款额度、有效期间、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查。将在银行原住房抵押贷款转为抵押授信贷款的,贷款审查人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贷前调查人对抵押房产价值、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