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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docx

上传人:jemsbln680 2014/1/1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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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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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
【摘要】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文试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价值,目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治国司法民主化司法公正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第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它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途径,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实行人民陪审制度的几十年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保证审判公正与提高审判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实现社会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人民陪审制度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同我国的政治制度密不可分。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度将越来越健全,人民陪审制度的作用亦日显突出。“依法治国”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和不断深入人心,以及20多年的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教育,使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也为人民陪审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但是,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与审判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矛盾,且日益突出,急需我们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社会价值
(一)人民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体现。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因此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是由人民群众选举的代表与法院的审判人员共同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一种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与美、法、英、德等资本主义国家运行多年,已具备成功的社会心理及文化背景的陪审团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人民陪审员须经人民群众选举产生,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因此,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一种形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实行合议制度的一种体现,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体会群众的感情和要求,能帮助人民法院更趋合理、合法地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不仅自已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法制现念,而且,人民陪审员回到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既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又可以加强群众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促进了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扩大了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促进了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类自有司法活动以来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核心,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方面,主要社会价值在于能够在审判组织内部产生监督和制约作用。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加法律的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防止审判权的滥用,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人民陪审员大多是某一领域的专业型人才,在参与审判的案件中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案件中涉及专业领域的问题,有利于法官更全面地考虑案情,准确查清事实,做出公正裁决,同时,人民陪审员通过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法官起到监督、制约作用,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在具体案件审判中,法官常常在将法律的抽象规定适用到具体的社会关系中时,主观会受到许多内在和外在因素及固定模式的影响和限制,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可以克服法官因职业****惯所形成的某种思维定式,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断,使司法更加贴进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促进裁判更趋合情、合理、合法。
(三)人民陪审制度可弥补当今我国审判力量的不足,提高审判效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社会纠纷的种类和范围远远超出了传统上法院审判所及的范围,且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民主建设的进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公民参与司法的意识得到加强,这就为公民参与司法提供了条件,一定数量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法院职能扩大的要求,缓解了上述问题,特别是人民法院在审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民事、经济案件时,专业型人民陪审员能够为法官作出及时裁决,迅速提供专业知识依据,提高办案效率。
二、目前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实行,虽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至今仍没有一部完备的人民陪审法。虽然1954年宪法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