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守合同重信用守合同重信用的主要事迹公司成立伊始,企业领导就把商业信誉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出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做到“以诚为本,恪守信用”,在2013年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自觉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主要事迹如下:一建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在对内管理上,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设专职合同管理员,做到定机构、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有健全的合同台帐、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二培养加强员工依法守信的观念公司号召各部门加强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多次组织员工学习《合同法》,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签订合同的能力和水平,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三完善合同内容,认真履行合同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严谨,条款完整,合同台帐齐全,履行完毕的合同资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在经营中我们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由于公司重视合同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成绩效果显著,至今,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对外签定的合同内容具体、条款清楚、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并且均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的管理者深知: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信息反馈为突破口,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是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的良好途径,因此“守合同、重信用”是我公司向前发展的主旋律。守合同重信用篇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七条标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七条标准(一)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权益,应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的守信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誉的经营理念,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了解本单位合同订立,履行状况。企业领导、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熟悉与本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三)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有专(兼)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有企业领导负责日常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合同档案、用户档案保存完整、齐全、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四)企业合同的订立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不得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五)企业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按照约定合同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六)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自觉及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七)企业通过加强合同信用管理工作,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好的效果。守合同重信用篇三: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指南事项名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指南所需材料: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3、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情况报告;4、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任命文件;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有效《合同管理暨签订资格证书》复印件;7、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8、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除提交市级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2、认定企业规模的证明;3、企业获得的其他与信用有关的荣誉证明。办理时限:申报的起至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办理机构: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及中央、省驻青企业直接向市工商局、市信用协会提出申请;在分(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向注册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备注:办理条件:凡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开业一年以上的各类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认为自己符合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条件的,并有申请认定的愿望,可以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两年以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企业经营、信用和合同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可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五年以上省级“守重”企业,在企业经营、信用和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申报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特别优秀、信誉度高的企业或者知名品牌企业可适当放宽年限。提交说明“企业所具有的行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指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如没有可不提交;“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及信用管理自查报告”:“企业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