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保管及维修的义务由谁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保管及维修的义务由谁承担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的义务,并且负有维修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为自己使用、收益得需要,应负保管义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只能由自己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不能处分租赁物。……………………下载地址下载说明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或是会员上传,仅供学习参考,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本站不对您的使用负任何责任;本站为公益性的管理知识共享平台,所有资源免费下载,如果您发现无法下载等情况,请向我们反馈;本站所有资源的解压密码,在压缩包右侧均有说明,请注意查看。租赁房屋维修责任有哪些一、出租人有修缮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出租人修缮义务的履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需注意的是,当房屋修缮已经明显不可能,承租人则可通过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进行权利救济。三、出租人的修缮义务是建立在承租人无过错的前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承租人故意损毁租赁物或者对租赁物损坏存有过错,不仅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修缮,反而有可能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义务和责任希望耿为您提供帮助,在您满意后请采纳,谢谢。关于第一个问题:在你们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属于房东。房东维修的费用无权要求返还。其依据如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于第二个问题:合同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种行为肯定不合适,因为未通知的情况之下,进入他人的私人空间。对于此问题,你可以与房东协商或者更换锁芯。对于第三个问题:房东须负返还义务。出租人什么情况下具有维修义务出租人尽维修义务并不是绝对的、无限的,它应具备一些条件:。有维修的必要是指租赁物已出现影响正常使用、发挥效用的情况,不进行维修就不能使用,出租人应对租赁物进行及时的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有维修的可能是指租赁物损坏后能够将其修好以恢复或达到损坏前的状态,如果租赁物已彻底损坏,没有修复的可能,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就转化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义务,如减少租金等。。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一般是在承租人按约定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现的租赁物的损耗或者是由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对租赁物的正常的维护,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时,出租人不负有维修的义务。如承租人租赁一架塔吊,因自己安装不符合要求出现了问题,不能使用,就要由承租人自己负责重新进行安装。。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以便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当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正常维修时,承租人不能拒绝出租人维修租赁物的要求,而应当积极配合出租人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承租人如果有可能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租赁物的进一步被损坏等等,承租人的这些义务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这些附随义务也是应当遵守的。租赁方不履行维修义务我能否终止租赁合同你是租别人的房子,说句你不太高兴的话,租房的可能处于比较劣势地位。如果你能够拿出对方不维修燃气,导致你无法正常生活的证据,那么你去起诉他,你100%赢。你要是能和房东商量一下,就说“你不修也无所谓,把剩余房租和押金退给我吧,你再租给别人吧!”,说不定不用打官司也行。当然,如果房东不讲理,那只有照着不讲理去对待他了。这些事情没有一个“非是”或者“非不是”的绝对答案。互相商量、互相让步,是解决这类问题比较好的方法。房屋出租人拒绝履行维修义务怎么办出租人尽维修义务并不是绝对的、无限的,它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