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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市SS区城乡环境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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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市SS区城乡环境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1017848967 2015/1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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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市SS区城乡环境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区城乡环境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
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提升**区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区城乡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以奖代补资金(以下简称: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城乡环境建设工作任务书》及环境卫生工作等重点任务。
第二条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核算、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资金必须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设施、设备购置、环境管理考核奖励等环境管理的有关的开支。
(二)保障重点。资金主要用于首都环境建设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建设年度重点项目。
(三)示范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有力的、成效显著的地区。
第四条资金来源
区级1000万元城乡环境管理以奖代补资金。
第五条资金使用范围及分配权重
(一)**区城乡环境建设综合考核奖励(占20%);
(二)**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设备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占25%);
(三)**区城乡环境建设示范及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投入补助(占30%);
(四)**区重大活动、重要节目城市景观环境布置(占5%);
(五)领导批示、市级督办、市民来信来访、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培训考察等临时性城乡环境整治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占20%)。
第六条项目管理
(一)**区城乡环境建设综合考核奖励(占20%)
区城乡环境管理检查领导小组按照《2015年**区环境建设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对各镇街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内容主要分为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信息报送、领导参会、区级台账整改情况、市级台账整改情况(首环办、市城管执法局)专项考评、环境问题举报及领导约谈、批示、媒体曝光,共8项考评内容,并进行月、季度、年排名,按考核排名情况进行奖励,共计安排资金200万元,统筹进行奖励;门城地区季度、年综合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的(85分)按名次给予奖励,其他地区季度、年综合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88分)的按名次给予奖励,达不到优秀等级的不予奖励,并进行通报,奖励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使用,专款专用,仅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设施、设备购置、环境管理考核奖励等环境管理的有关的开支。
(二)**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设备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占25%)
区城乡环境办统筹各相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购置计划,每年7月
——8月份由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向区城乡环境办提交次年购置设施、设备计划,区城乡环境办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按照设施数量、资金等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三)**区城乡环境建设示范及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投入补助(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