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传统文化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论文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文化要根植于传统文化的深深沃土之中,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动地加以继承、改造和发扬,赋予其符合现代中国国情和现代法律精神的新的意义,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服务。
论文关键词法院文化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
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文化对法院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推进作用。在法院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关系方面,是部分与全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及基本内涵
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和国家根据新形势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法院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文化对法院工作起着根本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推进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越来越多的问题都需要司法渠道的解决,同时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仅靠制度约束和司法技巧并不能完全满足民众期待,实现司法的社会价值。法官是一个需要创造性思维的特殊职业群体,其专业能力固然重要,但其精神理念却对个案审判起着决定性作用,个案的公平最终汇聚成了司法的公平正义,而对法官价值取向起主要作用的内因,则来源于文化的影响。
文化是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总和,理论的宏大深刻也必须以日常的现象和事物作为附着。法院文化有三个成递进关系又相辅相成的层次,第一层次是物质要素,是人们通过法院的整体环境、法院建筑装饰、以及法院工作人员服饰仪表等直接感知的,因而是法院文化的基础;第二层次是行为要素,是法院文化本质外张的具体表现,是法官及其辅助人员的精神价值在行为上的反应,包括裁判行为、生活社交等制度规范指向的内容和折射。第三层次是精神要素,即法院在审判、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院特色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是法院文化的本质。可以这样说,法院的庄严与神圣不在于大楼,而在于高品质的法官和法院工作者群体,在于赋予法院设施、制度规范等外在事物以内涵、精神。
二、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法院文化建设参与的深度、广度和持续度不足,与当前形势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明显不相符。有的法院只注重专门性文化建设部门的职能,而不重视法院文化的整体性质,缺乏主动搞好文化建设的思维,文化舞台总是那几个人,参与面不宽。另外针对法院中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建设的关注度不够,应当认识到这些人员担任的工作很多都需要直接面向当事人,对社会公众对于法院的主观认识、法院形象和法院文化的塑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宏大历史背景下没有他们的参与就无法演奏出和谐的法院之音。要重视法院文化的集体沉淀,应重点考量这些积累对法官和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影响有多大,能起到多大的正面作用。
二是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单一,忽视文化的精神要素本质。一些法院简单地将文化建设等同于红色旅游、书画展、摄影展、有奖征文、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形式单一僵化。凡提到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就罗列信息宣传工作上了多少稿件,组织了多少文化活动,成立了多少文化协会,建设了多少文化长廊等物化的东西,而对这些物质要素掩盖下作为本质要素的精神价值却很少研究。一些法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