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设置和单位性质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二)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权限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负责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的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防伪工作。(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十)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办理相关广告登记审批,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广告,指导开展广告监测工作。(十一)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行为,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特殊标志的保护。(十二)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十三)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四)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强县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指导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对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及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四制管理监督
实施;组织制定农业、服务业地方规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不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执行标准登记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指导工业计量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与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机构以及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十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开展实验室和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十八)负责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十九)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二十)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工作。(二十一)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和单位性质根据上述职责,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2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局、19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属6个事业单位。单位性质:行政机关。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