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3月,长春海关所属珲春海关缉私分局侦查人员在边境踏查中获得一条重要信息,有一伙外地人以在参厂打工为名进行走私违法活动。针对这个信息,珲春海关缉私分局人员沿着246公里边境线展开了秘密排查。历经近1年的走访、跟踪、侦查,一名姓杜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进入了缉私人员的视线。嫌疑人杜某,吉林省抚松县人,居住珲春市,没有正当职业,2007年和2009年因参与走私海参两次被刑事拘留。然而两次的刑拘没有使他悬崖勒马,2011年12月13日,当得知犯罪嫌疑人杜某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越境走私活动时,珲春海关缉私分局立即进行精心部署,集中精干力量分成3个行动小组,在其进境的必经路段上进行严密部控。经过近1夜的蹲守,次日凌晨6时,当走私犯罪嫌疑人杜某等人驾驶着载有走私货物的车辆往回走时,海关缉私前后夹击,将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查扣涉嫌走私进境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熊掌117只,运输工具车辆2台。经过对犯罪嫌疑人杜某进行突击审讯,又从其住宅中搜出涉嫌走私进境的麝香4个、熊胆11个、马鹿尾2只。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和延边州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查获的117只熊掌中,有103只为亚洲黑熊熊掌;14只为棕熊熊掌。总重量12,人民币。检测中心的人员称:如此数量的熊掌,至少要残杀26只黑熊和4只棕熊。面对铁证,杜某对其组织人员越境从境外走私熊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黑熊为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限制进出境物品表》规定,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为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霍尔果斯边防检查站13日在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执勤时,查获一起涉嫌走私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鼻羚羊角制品案件,现场缴获涉嫌走私高鼻羚羊角71根,案值达210余万元。此次查获走私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数量之多,案值之大,在中哈霍尔果斯合作中心封关运行以来尚属首次。高鼻羚羊角仅来自雄性高鼻羚羊,它呈半透明状,是一种非常珍贵的中药材,煎水、磨汁或研粉服用,能够治疗高热、抽搐,头痛、眩晕等症疾,价格十分昂贵。目前,边检站已将此案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审查处理。  天山网讯(记者吴明奇袁洁廖永慧报道)阿勒泰海关、边检部门日前在入境车辆中查获一批特大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3月30日下午16时45分,阿勒泰海关值班关员在吉木乃口岸入境联检通道,对一辆牌照为新A-34709的国际班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车体行李舱内一个疑似油箱的容器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阿勒泰海关党组书记柳陲:“在进一步的彻查的时候,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