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预算编制说明(审)一、工程概况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二、编制依据1、莆田市涵江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提供的《涵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2、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12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3、费用套用依据①《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②闽建筑[2005]15号文件利润调整、闽建筑[2005]25企业管理税费调整;③闽建筑[2007]11号文的补充定额通知;④闽建筑[2009]3号关于停止计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进行编制的;⑤闽建筑[2009]38号文定额调整;⑥闽建筑[2010]27号费用定额调整(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含[2007]4号文);⑦闽建筑[2011]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⑧闽建筑涵[2012]4号文人工单价调整(针对[2011]37号文补充);⑨闽建筑[2012]4号工程税金调整(2012年1月1日起施行);⑩闽建筑[2012]9号文、闽建筑[2012]40号文调整、闽建筑[2013]36号文调整、闽建筑[2013]92号文调整;4、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取;风险费按2%计;%计;5、税金:%计;6、材料价格按照莆田2014年3月份(上旬)材料价格及市场询价,机械台班费按2014年第1季度机械台班单价。7、按三类计入工程费用定额,定额测定费不计。三、相关说明1、门窗玻璃按10厚普通玻璃计入;2、卫生间防水采用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广告牌、LED显示屏由甲供,计入本工程中;4、电子门禁不计入;5、二次搬运费按500元/项包干、垃圾外运按本预算书计算包干,竣工结算不予以调整。6、防腐木地板采用平铺方式,不铺设基层。7、交通法庭审判厅、综合办公、楼梯间原地面、踢脚线拆除。8、轻钢龙骨硅酸钙板按上人600*600,吊项龙骨60×27×。9、楼梯间集成吊顶按300*300集成吊顶计入。10、沙比利饰面墙面40*30木龙骨布置横、竖向间距为400mm*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