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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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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公示.doc

上传人:zhoubingchina1 2019/7/23 文件大小:1.0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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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公示.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联系电话:32077823231800通讯地址:公园东路14号(洮北区政务大厅)邮编:137000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受理日期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白城市城区新华东大路173号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2日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附:《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法人代表王晶联系人王晶通讯地址白城市城区新华东大路173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37000建设地点白城市城区新华东大路173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Q84医院占地面积(平方米)500建筑面积(平方米)1500总投资(万元)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1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拟投资200万元在白城市城区新华东大路173号(),建设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使用白城市城区新华东大路173号已建成的楼房建设医院,总占地面积为500m2、总建筑面积为1500m2,设置床位30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的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单位在详细的现场踏勘、收集大量资料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使本项目建成使用后,在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得到白城市环境保护局的指导及白城市洮北区普爱医院的协助,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2、、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12)《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政策(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4)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5)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6)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标准与规划(1)《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2)《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3)《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政发[2013]31号);(5)《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吉环管字[2014]17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