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多奖少罚,奖罚公平;及时奖励;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相当。:通报表扬;通报嘉奖;其他特殊奖励。::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效果明显;:在本职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勤奋苦干,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业绩卓越,可作为其他员工榜样、楷模者;员工具有高尚的情操,拾到钱财不隐匿据为己有,及时联系归还失主,为公司赢得社会声誉;拾金不昧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原则上奖励100元;金额在6万元以内的,原则上奖励200元;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单独呈报奖励金额,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因提供优良的服务,收到业主表扬信或锦旗,为公司赢得声誉;遇有停水、停电、停气等重大事故挺身而出,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其他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为公司赢得广泛社会赞誉。效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呈报特殊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呈报,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批准,呈报集团公司无异议后执行。: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各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建议,经人事行政部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员工,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奖励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奖励原则上按照50元、100元、200元标准参照奖励具体状况执行,有特殊贡献的,奖励金额可单独呈报,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呈报集团公司无异议后执行。:员工所犯过失类别可分为四类:口头警告、小过、大过、严重违纪。(1)口头警告员工第一次劳动过错,其严重性不构成记过者,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口头警告通知、劝勉员工,不计入个人档案。(2)记小过和记大过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员工经部门负责人3次口头警告拒不改善者,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可发出书面警告。(3)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开除)①员工严重过失或恶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做任何补偿。②员工因违反工作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设备及物品遭到破坏性损坏或丢失等,除员工需要照价赔偿外,将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做任何补偿。③在公司实施物业管理范围内,将公司或业户财物带出工作场所,或据为己有;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关系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口头警告一次(1)服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公司的规定。(2)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出。(3)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4)当值时咀嚼口香糖或吃零食。(5)当值时未按规定时间用餐。(6)不保持工作岗位及更衣柜的清洁整齐。(7)私自调换更衣柜。(8)上班时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9)当值时私访客人。(10)接、打私人电话而影响工作者。(11)接听电话不规范者。(1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专供客用之设备和物品者。(13)不爱护小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