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照明电器》中,强制性认证范围:固定式灯具、可移式灯具、嵌入式灯具、荧光灯电感镇流器、荧光灯电子镇流器、放电灯电感镇流器。C认证的照明灯具附件标准(1)-2009(2010年12月1日实施,取代2004版)(2)-2009(2010年12月1日实施,取代2004版)(3)-2009(2010年12月1日实施,取代2004版):1)-1999《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包括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和水族箱灯具)2)-1999《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包括地面嵌入式灯具)3)-1999《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2009年1月1日实施,-2002)2)-2008《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2010年2月1实施日,-1999)3)-2008《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2010年2月1日实施,-1999)4)-2008《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2010年2月1日实施,-1999):1)-2008《灯具第2-11部分:特殊要求水族箱灯具》(2010年2月1日实施,从原固定式灯具标准分离出来)2)-2008《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2010年2月1日实施,从原固定式灯具标准中分离出来)3)-2008《灯具第2-13部分:特殊要求地面嵌入式灯具》(2010年2月1日实施,从原嵌入式灯具标准中分离出来),上述最新标准适用,同时需符合:1)IECEE有关LED灯具的CTL决议:--IEC60825《激光安全》或IEC62471(GB/T2104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有关部件的标准:--GB24819-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安全要求》---2009《杂类灯座第2-2部分LED模块用连接器的安全要求》《激光安全》:(1)classI的(相当于指示信号和常规的LED)可以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用于照明(2)灯具采用class2和class3A的LED时在正常使用时,人眼不能直接看到LED,并且作为防止LED直射人眼的部件(例如盖子、光学透镜等)是不能徒手移动的,在这些部件的显眼位置应有警告语。透过光学透镜或反射后的光强应不高于classI的水平。(3)属于class3b和class4的LED决不能用于灯具中。(4)对LED的光强级别无法判断时,应按IEC60825-1进行检测、判断。:(1)如果供应LED的电压高于SELV,即使不可更换,也必须做到用通用工具不能打开光源腔。或者打开光源腔后,能触及的带电体起码具有基本绝缘。(2)作为一个独立的LED模块,无论用接线端子还是连接器与灯具内部电路连接,作为可替换光源,在光源脱离条件下应看得见,。)IEC61347-2-13标准发布以前,LED控制装置已采用IEC61347-2或采用IEC61347-2-2标准进行认证检测2)IEC61347-2-13标准已颁布,检验标准应:(1)仅具有恒压输出功能或具有恒流输出功能或两者功能兼有的控制装置,应采用IEC61347-2-13标准。(2)仅具有控制LED亮暗、闪动、颜色变化功能的控制装置,应采用IEC61347-2-11标准(3)如果一个控制装置兼有上述二者功能的(不可分开的一个整体),应按照IEC61347-2-13标准进行试验。(4)认证的开关电源不认可。)标准范围•普通照明用LED模块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在恒定电压、恒定电流或恒定功率下工作的不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