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化罐区到底怎么了
“本人在石化行业工作了33年,如此爆炸事故还是第一次遇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这样评价山东日照“7?16”着火爆炸事故(以下简称“日照事故”)。这是一起典型的企业严重违规违章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月22日,事故现场会在日照市召开,而会议通知却是在7月20日晚些时候才发出。本刊记者连日赶往日照,按照会议安排,参观了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科技”)事故现场,参加了事故分析会,听取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李兆前就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表的讲话,王浩水分析的日照事故原因以及石化罐区事故频发的深层次原因。
事故企业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记者乘车赶往事故现场的路上,经过附近的村庄,没有发现1个人。当记者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厂区内遍地可见爆炸遗留的碎玻璃、铁皮以及依稀可辨的安全标识等杂物。引发爆炸事故的1 000 m3液化烃6号球罐已经被全部炸毁坍塌,周边球罐也受到爆炸危害,并导致另一台球罐炸毁。另外,在爆炸点附近200 m范围的建筑物门窗全部破损,500 m范围内的厂房玻璃出现损坏。事故现场还停放了2台烧毁的消防车,另有一台消防车在对事故球罐进行喷水降温处理,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下午的会上,王浩水开门见山,“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实属万幸。如果不是当时在救援现场的指挥人员当机立断,采取疏散人员的措施,后果不堪设想。
”
他介绍说,根据现场察看和初步掌握情况分析,这是一起企业严重违规违章造成的典型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企业严重违反石油石化企业“人工切水操作不得离人”的明确规定。石油液化气在其生产、储存过程中,经常需要将存在于其中的水排出生产装置和储罐,这就是切水作业。目前,还有很多石化企业储罐靠人工进行切水。日照事故储罐就是人工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实时监护,水排净后液化气泄漏时,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液化气切水历来是石油化工行业最危险的操作,历史上已经多次发生类似的事故。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化公司炼油厂小梁山球罐区,也是因为液化气罐切水无人看守,造成近10 t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炸,导致26人死亡、15人严重烧伤。
此次日照事故发生前,如果现场有人监护,一发现液化气泄漏,马上关闭切水阀门,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如果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有人值守,也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庆幸的是,事发时现场仅有一名工人,并很快撤离了现场,避免了人员伤亡。
王浩水说,此次事故之所以扩大,主要原因是企业违规将罐区所有在用球罐安全阀的前后手阀、球罐根部阀关闭,低压瓦斯排火炬总管加盲板隔断。说至此,王浩水难掩愤怒,“企业的管理者,你怎么这么‘聪明’,安装安全阀就是为了防止球罐高压的,你竟然把球罐安全阀的前后手阀关了,把通往火炬的管线加上盲板分离,还把根部阀门也切断。”安全阀的前后手阀只有在开启时,才能发挥控制压力不超过规定值的作用;通往火炬的管线畅通,才能在球罐超压时,通过管道进入火炬泄压,确保罐体安全。
除了上述直接原因和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此次事故还表现出以下5个特征。
第一,操作人员未取得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资格证,无证上岗。另外,企业没有倒罐操作规程,没有安全作业方案,没有进行风险辨识,通过罐顶低压瓦斯管线,采用倒出罐注水加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