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宾市商业银行2016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董事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5号)、《宜宾银监分局2016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和2016年宜宾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现将2016年9月前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一、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水平,维护好我行声誉,今年以来,我行高度重视消保工作,针对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监管部门2016年对消保工作的明确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一)完善消保组织架构根据2016年宜宾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宜宾市商业银行2016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一是要对现有制度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梳理和完善,尽快建立起目标清晰、架构合理、分工科学、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体系,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在相关经营管理环节中都能体现为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标准。二是我行统筹建立全行系统、清晰、完善的消保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宜宾市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细则》、《宜宾市商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各层级职责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工作制度及流程、监督考评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三是加强与各部门、各分支行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并确定负责各部门、各分支行消保工作联络员,加强工作交流。四是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代理业务的公众教育服务工作,协作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综合保护,促进银保、银证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提升金融消保实效。五是主动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快速查询冻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涉案银行账户资金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侦办此类案件效率,有效控赃、追账,保护银行客户财产安全,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六是为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诚心、用心、贴心、真心的服务,我行与四川省银行业协会签订了《四川省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约》,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持续推进“一专双录”建设工作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5号)确定的要求和标准,全面推进产品销售专区和“双录”工作。根据我行实际情况,为稳步推进“一专双录”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一专双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一专双录”项目的建设工作。一是已实现在各网点专门区域销售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专区有明显标识,并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二是在各支行的积极配合下,我行已在2016年9月底之前,完成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确保录音录像资料可随时精准检索和调阅,以有效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三是不断加强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的配套制度建设,结合专区销售“双录”要求,补充、修订相应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代销业务授权经营、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管理制度。(三)加强普惠金融活动宣传按照人行、银监、银协等部门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普及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