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
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13号)要求,按照全省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部署,现就在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总体目标和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五个好、齐鲁先锋共产党员五带头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从各自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境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到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着力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形象。注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认真解决庸、懒、散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切实改进服务态度和作风,促进政风行风转变。着力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掌握职业技能,加强职业操守,增强服务本领,努力提高执行力和创新力,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二、参与范围一是各级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机关的工作窗口。主要包括信访、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
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税务、工商、林业、质检、安全生产、旅游、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海关、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窗口单位。二是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主要包括石油石化、电力、邮政、通讯、民航、铁道、金融、供销合作、烟草等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三是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四是各种基层服务组织。主要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站)等。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三、活动载体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原来的部署要求有机衔接,不断总结新鲜经验,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各类活动。继续深化擦亮窗口、服务百姓主题实践活动,以三亮三创三争为载体,引导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党组织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创行业一流业绩,党员争做岗位先锋、争做服务标兵、争做窗口明星。要以四比四看为主要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比素质,看业务是否更过硬。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对标赶超、岗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