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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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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8/3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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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铝办字〔2004〕163号文件《中国铝业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共九章六十四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采取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对外投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所属企业不得对外担保,筹资活动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国有资产处置要报公司审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信息的合法、准确、真实、完整性负责,不得私设“小金库”,执行纪律有奖罚。中国铝业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及其所属的境内外全资、控股企业及三级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第三条中铝公司的财务战略是:适应公司国际化运作,低成本扩张的要求,理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以现金流为核心的预算控制,防范风险,强化资产、负债、盈余和股权管理,保持合理的资产结构和资本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采用“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在重大财务管理重要财务管理和重大财务决策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一种重要模式。第五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单位领导人,依法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对其结果负责。第六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人)协助本单位领导人依法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第七条中铝公司财务部是中铝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责要求进行管理。所属企业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由所属企业单位领导人提名,经中铝公司财务部、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聘任,财务科长实行备案制;控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八条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财会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中铝公司财务部定期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培训,根据需要内部交流。第九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建立内外结合的财务监督体系,依法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中铝公司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有效配置资源,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预算管理机构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建立年度预算和?重大专项预算的审批、跟踪制度,并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第十一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行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核算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作为:“有关会计准则”提法,还是“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会计准则”。这涉及到执行问题?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由公司的办公会议或董事会通过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所属企业的会计政策变动须报中铝公司财务部备案。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资产管理指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的管理。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根据各类资产的不同性质、形态和用途分别制定相应的核算与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公司各项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并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第十三条中铝公司及所属企业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支付结算办法》,建立资金使用权限审批制度,所属企业逐步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中铝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现金流量报告制度。加强票据管理,降低票据风险。取得票据必须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前提,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执行。所属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铝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所属企业开立外汇账户须报中铝公司财务部备案。中铝公司各部门和所属非独立法人机构,不得开立外汇账户。境外所属企业可自行开立当地货币账户,并报中铝公司财务部备案。在非自由外汇地区的境外公司开立自由外汇账户,须经中铝公司财务部批准,并将开户情况报中铝公司财务部备案。第十五条所属企业不得将资金拆借给系统外单位。所属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应报中铝公司备案。如有必需,中铝公司可调用全资企业的资金。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应收款项管理制度,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执行。建立对主要客户的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建立应收款项清欠的激励机制,加强应收款项的清理、清欠工作。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存货采购坚持比质比价原则,大宗和重要物资采购实行招标投标制。合理确定各项存货的定额,定期进行盘点,防止存货超储、积压。第十八条对外投资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铝公司的发展方向。达不到中铝公司投资管理规定投资回报率要求的,不得对外投资。第十九条中铝公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