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发展和改革局信访工作制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登记
1、收到人民来信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拆阅、编号、登记并迅速送局领导阅示。
2、人民来访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接待并登记,重大或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二、领导阅批
局领导收到送批的人民来信一般应当天阅批,然后由办公室传递给有关职能科室办理或转送其他部门办理。
三、信访办理
1、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局领导阅批的人民来信后应认真阅办,具体承办人应在10天内办结,并保证质量。
2、对于重大信访,局领导应随时开会研究并亲自组织人员处结;对于疑难信访,应按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程序审核答复;对于涉及两个以上职能科室的信访,由领导协调后会办。
3、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应热情受理,耐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申诉。凡是符合政策法规和法定程序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对违反目前政策法规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总之,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使来访者口服心悦。
4、处理来信来访,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认真负责地及时妥善处理。
四、检查督促
日常信访工作的检查、督促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应主动了解各科室信访处结情况,并进行督促,遇到难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信息反馈
1、信访工作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
2、凡上级交办和由其他部门转办的人民来信,处结后应将结果告知交(转)办单位;凡涉及有关职能科室转请其他部门办理的人民来信,应在一定时间内主动向办理单位询问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