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程序性问题研究
姓名:陈立平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硕士
指导教师:黄捷
201111
摘要现代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有一个有章可循的程序,其在实体上被赋予更强大的权力,而对权力的制约也寻求程序监督。在传统“重实体、轻程序⒎ü勰钣跋煜拢夜姓绦蚬娣读⒎ú煌晟疲许多政府程序性规范混合交织在各单行法律、法规中,规定过于强调各种原则、缺乏可考量的标准、配套支持,其可操作性较弱,致使二些行政行为仍处于“无序可依”的状态。一部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已然成为目前政府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其对我国建立健全完善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年月眨逗鲜⌒姓绦蚬娑ā氛绞凳獠抗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空白,为将来的全了道路,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经验,所以社会各界好评如潮。但这部规定并非完美无缺,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凸显出缺陷与不足。本文通过数据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从“程序性”这一角度出发,综合多种研究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它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行政听证制度、行政监督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程序性的缺陷与不足,并从程序性的密度和韧度研究角度出发分析其缺陷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一,加强程序的权威性建设;二,完善程序的配套设施。关键词:行政程序规定;程序性;缺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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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向。由于经济发展以及现代法制政府的要求,行政程序立法被众多国在这种背景下,被誉为“全国首部政府自己约束自己行为的法规”一引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代替计划经济,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管理也随之进入~个崭新的阶段。在当今社会,现代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有一个有章可循的程序,其在实体上被赋予更强大的权力,而对权力的制约也寻求程序监督。而人们越来越关注政府执法时程序是否“公正ⅰ懊裰,对政府等职能部门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行政机关如果偏离程序规范,将造成权力滥用、责任推诿、工作拖延,从而逃离法律的监控和约束,偏离执法为民的方家提上议程。西班牙于年制定了《行政程序法》,美国于年制定了《联邦行政程序法》,之后诸多国家加入法制建设队伍从而使得行政程序法建设队伍不断壮大,理论基础越来越坚实。在“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立法观念影响下,我国政府行政程序规范立法不完善,许多政府程序性规范混合交织在各单行法律、法规中,规定过于强调各种原则、缺乏可考量的标准、配套支持,其可操作性较弱,致使一些行政行为仍处于“无序可依”的状态。虽然近二十年来程序性规范在我国诸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得到体现,但从整体上看,全国性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立法在我国行政立法史仍属于空白,一部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己然成为目前政府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其对我国建立健全完善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一《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规定》共章豕布《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程序性问题研究
样,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并且通过分杭解决《规定》存在的程序南在地方政府改革中身先士卒,成为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为湖南新蛴嘧郑印靶姓魈濉⑿姓霾摺⒅捶ǔ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系统而详尽的规定。这部规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它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空白,为将来的全了道路,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在全国新行政程序法尚未出台前,让湖型政府建设提供了保障,为其他省份政府在行政执法改革上树立了榜性缺陷,完善行政程序立法理论依据,为我国即将制定尽可能完善、科学的《行政程序法》铺平道路。目前我们国内对建立全国性行政程序法存在很多分歧,有学者从立法体系、立法方法等方面提出不同的学术见解。黄捷教授首次在《论审判行为的程序性和科学化》一文中提出“程序性拿芏群腿投任剩题研究,对行政程序规定的“程序性”研究提供了学术支持;应松年提出“没有公正的程序,就没有公正的执法。《行政程序法》应该尽快出台”;洪威雷在《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化滞后的表现与原因》中对我国行政程序法治相比其他国家落后的表现和原因予以了深刻分析;李劲、,分析我国建立行政程序法与其它国家的区别,;江必新在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中从法律意识、政府配套设施中讨论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为《规定》的完善和全国行政程序法的建立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好评如潮。但笔者认为该《规定》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如立法架构的逻辑性、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