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08〕70号)、《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学科
人数
其中
中学语文
3
平原学校3
/
高中1,初中2
小学语文
12
平原学校8
山区库区4
初中数学
2
平原学校2
/
小学数学
11
平原学校9
山区库区2
小学英语
4
平原学校3
山区库区1
高中历史
2
平原学校2
/
初中社政
2
平原学校2
/
小学科学
5
平原学校4
山区库区1
中小学音乐
5
平原学校3
山区库区2
中小学美术
6
平原学校4
山区库区2
中小学体育
6
平原学校4
山区库区2
中小学信息
3
平原学校1
山区库区2
高中1
幼儿教育
6
平原学校6
/
特殊教育
2
平原学校2
/
合计
69
53
16
一、招聘计划
为加强山区库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山区库区学校(上方镇、湖南镇、太真乡)实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遵照“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单列录用、定向聘用”的原则,如果定向招聘计划招录不足,余下的指标转为同学科非定向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
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常住户口(以2013年6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㈢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特殊教育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3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国考),或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省考)和相应普通话证书的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生源的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非师范类省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符合上述2、3两种条件的对象,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㈣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㈤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在衢江区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代课5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位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2日-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