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放式公园管理与服务开放式公园管理与服务的实践和探讨开放式公园的管理与服务是公园管理者的双重职责,本文结合我市园林管理法规要求,以及多年来从事公园管理的切身体会和实践,与各位同仁一道就开放式公园管理与服务进行交流、探讨,管窥之见,抛砖引玉。一、儿童公园基本概况(一)地理位置儿童公园位于人民大街东侧,与长春市体育馆相对、东邻园东路、北邻咸阳路、南与吉林省博物馆相连。地处市中心,,。(二)名称演变儿童公园始建于1931年,原名为“大同公园”;1945年更名为“中正公园”;1948年长春解放后更名为“人民公园”;1967更名为“红领巾公园”;1970年10月1日,恢复“人民公园”;1981年6月1日至今更名为“儿童公园”。(三)开放前后20世纪50年代初,公园开始收取门票,票价为3分。1957年由3分调至2分。1981年9月1日,公园门票调整为5分,直到1999年9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长春市内除动植物公园外所有公园免费开放。同时拆除了公园正门、“长征园”和“春城儿童乐园”,,改造成为以草坪为主的绿地,于2000年竣工。2009年4月,对正门(人民大街)又进行一次大规模改造建设,主要以“玫瑰花”和“剪型树”为主,改造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玫瑰园共栽植近3万株名贵的玫瑰品种,剪型树区共栽植400余株剪型树及其它树种。同时,在正门广场内设立“儿童公园”标识石一块,填补了10年来正门区无标志物的空白;此项工程于6月20日全部竣工,向市民免费开放。崔杰市长、王学战副市长以及市里相关领导参加了开园典礼,给予了充分肯定,被长春市政府授予《公园建设和管理先进单位》、《绿化精品工程》荣誉称号。二、开放后的公园所面临的问题开放后的公园,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和游客的自由出入,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市民游客的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公园里乱象丛生,如:随意践踏绿地、采摘花草及果实、取土的、流动叫卖的、乱涂乱画、散发各种传单广告的、随地乱扔瓜果皮核的、随地大小便的、遛狗的、骑自行车的、唱歌跳舞音量过大噪声扰民的、卖艺的、破坏公共设施的等等,特别是节假日,客流量剧增,配套的相关设施如:圆椅、垃圾箱、公厕等服务设施承载力明显不足。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开放式公园的管理与过去封闭式管理“以园养园、重在抓收入、保工资”的模式和理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开放后的公园,就“管理”二字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无论是对员工的内部管理还是园区的外部管理,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改变管理模式,这是作为公园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在市政府和园林局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等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园管理也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探索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模式,为打造“宜游、宜赏、宜乐的的游园环境、构筑“幸福长春·温馨公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围绕开放式公园的特点加强制度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制度。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础,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复强调的一个治党治国的重要理念和目标。1、建立制度汇编儿童公园在制度建设上始终秉承着不断完善、补充和修改的理念,我们从2003年开始将各部门制度编制成册,命名《长春儿童公园规范管理汇编》。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改编,这本汇编总计三章、140余项内容,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公园管理的方方面面,让大家明确各自的职责所在、管理范围、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等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积极作用。2、理清工作标准和流程工作标准及流程是管理工作的抓手,近年来,我们充实和完善了多项工作标准:如“环境卫生标准、冬季清雪标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标准、绿化彩化养护标准、商服网点管理标准”等;新制定了诸多项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如“树木砍伐流程、市民投诉处理流程、园内彩化养护规程、展览花卉催花操作规程、菊花生产及催花操作规程、牡丹养护及催花操作规程、桃花养护及催花操作规程、梅花养护及催花操作规程、杜鹃花养护及催花操作规程、绿化施工栽植操作规范”等。3、依托条例支撑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长春市公园条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首次对公园进行保护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赋予了我们相应的执法权与处罚权,条例的颁布为我们的公园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了法规的引领和规范,对公园存在的各种乱象,管理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二)围绕开放式公园的特点加强文化建设公园文化是一种价值观,是公园发展的核心动力。我们结合公园特色建立“长春市儿童公园”门户网站、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