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建立汇率稳定机制问题探讨
论文关键词:中国与东盟自贸区货币合作汇率稳定机制
论文摘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如期启动,使自贸区货币合作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当前自贸区货币合作的重点应是建立区内汇率稳定机制。本文阐述了中国—东盟建立汇率稳定机制的驱动力,从双边贸易、投资、劳务合作等方面探讨了当前汇率稳定机制建立的可行性,并提出建立汇率稳定机制的基本构想及其对中国的机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于2005年7月20日全面启动,推进自贸区货币合作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从货币合作的发展规律和欧洲实践看,货币合作的主要内容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建立危机救援机制(初级阶段)。二是建立汇率合作机制,主要指以汇率稳定为目标的机制安排。三是建立统一货币机制(最高级阶段),即区内使用单一货币。当前,东亚的货币合作仍处于第一阶段。鉴于欧元流通以来的经验与教训,东亚各国货币当局享有充分自主权的货币联盟可能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华民,2005)。作为在贸易一体化方面已在东亚经济圈中先走一步的中国—东盟自贸区,不仅具备进行深化货币合作的基础与条件,而且自贸区自身也为其货币合作提供了动力机制,区内经济的日益密切要求紧密的货币联系。鉴于CAFTA货币合作的现状,当前货币合作的重点应是建立区内汇率稳定机制。自贸区需要汇率上的合作和协调,从而为经济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提供金融支持,并使贸易和货币一体化互相推进,同时也对东亚地区进一步的货币合作起到促进作用。
一、中国—东盟建立汇率稳定机制的驱动力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货币合作的现状。2000年5月,东盟10+3财长在泰国清迈共同签署了建立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的协议,即《清迈协议》(Chiang MaiInitiative)。此协议将东盟之间原有的货币互换安排扩展到东盟所有成员国,资金规模已扩大到10亿美元;同时,扩大了货币互换安排的范围,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在东盟成员、中、日、韩之间签订一系列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之后,东亚10+3货币互换机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2003年12月底,中、日、韩与东盟10国共签署16个双边互换协议,累积金额达440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清迈协议》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已达105亿美元。迄今为止,《清迈协议》是亚洲货币金融合作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它对于防范金融危机、进一步推动区域货币合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东盟国家汇率安排的内在缺陷。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东南亚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基本上选择了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金融危机后,东南亚国家大多在名义上转为实施浮动汇率制度。在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前,从名义上,东盟各成员国的汇率既有实行传统盯住汇率制度(如马来西亚),也有实行事先不公布汇率目标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又如新加坡、老挝等国家,采取汇率独立浮动的管理方式;再如菲律宾、泰国等国家,既实行盯住美元制度,也实行盯住一篮子货币或特别提款权制度;有的国家还实行双重汇率制度。但麦金农等人的实证研究发现,很多东南亚国家的汇率在危机之后实质上又回到了不同形式的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恢复盯住美元的汇率安排存在许多内在缺陷:
,美国与东亚经济增长的同步性已经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