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
考核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
  皖人发〔2002〕94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现将《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有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的考核评聘,全省将以烹饪工种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烹饪工种技师评聘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和工人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规定,抓紧做好工人技师考核评聘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试考核申报表
安徽省人事厅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
试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文件精神,以及人事部对工人技师评聘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
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工人技师实行聘任制,并坚持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
(二)工人技师的考评与聘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标准与条件,实行职岗一致的原则。
(三)工人技师资格的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评聘的范围和对象是:
(一)技师评聘的范围是人事部规定的技师工种范围内的技术含量较高、技术特性较强的职业和工种。
(二)技师评聘对象是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并确定为高级技术等级的在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技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能、勤、绩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术理论水平。
(二)一般应具有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年龄较大(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优秀高级工,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三)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满25年,并取得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高级技术等级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所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工种岗位上的技术工人。
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后,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工人,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
5年;获厅(局)全省系统技术比赛第一名或获地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适当放宽申报工作年限2年。
  第五条技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考试考核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二)对岗位工作有独特的技术专长,能解决本工种操作上技术难题,并具有辅导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三)工作上能刻苦钻研技术,没有因本人原因造成严重事故。
(四)符合评审委员会制订的具体评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