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公告编号:临2010-00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9,154,8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1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沧化股份”、“上市公司”、“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11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1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一)承诺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非流通股东一致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集团”)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3个月内偿还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二)履行承诺的情况
在2006年4月24日和6月22日,*ST沧化分别发布了《大股东偿还占款公告》和《关于大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清偿完毕的公告》。经核查,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7年4月28日出具的《关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和正信专字(2007)第3-028号),控股股东沧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沧化(集团)进出口公司和沧化(集团)中捷盐厂2006年期初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其他应收款项目)合计为41,081,,2006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其他应收款项目)合计为110,211,,至2006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经全部还清。
因此,在截至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3个月的时间段内,*ST沧化第一大股东沧化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已经全额偿还了其对*ST沧化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沧化集团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不再是金牛化工股东。目前金牛化工第一大股东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2007年12月21日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金牛化工股份,并承诺自竞拍取得金牛化工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所竞拍取得的股份。
此次申请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的其他股东已经全部履行其所做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金化股份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金化股份未发生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金化股份未发生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