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县民政局民生建设工作总结免费文秘...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民生问题是事关人民生存和生活的基本问题,也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基本实现小康后,民生问题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社会治安、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
**县民政局对民生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必须加强和改进。
一、三十年来**民政改善民生的几大举措
1、救灾救济工作卓有成效。改革开放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工作方针,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和专户管理体制,提高了救灾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救灾工作程序,2004年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县形成了防范有预案、应急有措施、救济有办法的一整套救灾救济体系。加强了重点救灾物质储备设施建设,建立了救灾物质储备中心,提高了灾害紧急救助能力;拓宽救助方式,改革救灾款使用管理办法,1978-2007年,全县累计安排救灾款超过190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灾区的社会安定稳定。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救灾工作积极推进以自我保障能力为内容改革,实行无偿救济与有偿扶持相结合,把保险引入救灾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2007年民政部门同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在农村推行农房统保,每户农房保额达1万元,保费由民政部门统交。2008年上半年,全县因遭受火灾、冰雹等灾害的农户3100户,,增强了灾害救助能力。
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推开。民生救助工作实行重大改革,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始启动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4年3月,根据省政府闽政[2004]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文件要求,成立了**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制定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规定》,全面启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完善、巩固、提高”的方针。在保持低保人员基数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切实抓好动态管理。当年我县共筹集低保资金689万元,全县共有7520户20536位城乡居民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007年全县共有7337户20410位城乡贫困居民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继续推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实现了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金改由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保证了五保户的供养经费按时到位。2007年12月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办法》,五保供养标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为144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原来的1440元提高为2160元,为全县1528农村五保户解决生活问题。同时将五保户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986年我县开始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