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花坪巷房屋拆迁安置情况汇报
花坪巷房屋拆迁安置情况汇报
XX县县城花坪巷贯通工程位于松江镇花坪巷社区,原未改造路段长180米,宽2-米,现状道路狭窄不平,两侧老房陈旧不堪,杂乱无章,属城区中心的棚户区,既影响城市规划建设,又影响市容市貌,更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缓解县城交通紧张局面,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县城广大居民的意愿和要求,2016年8月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确定了XX省八达科技公司为项目投资商,并与其签订了《花坪巷开发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由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分工机制等事项。同时确定了拆迁人为XX县城市管理局,项目牵头单位为县城建公司,并成立了花坪巷贯通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日正式启动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工作严格按照当时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实施。并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花坪巷贯通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计划与方案》;《方案》出台前,召开了由被拆迁户、人大、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听证会,《方案》中明确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与拆迁人进行扎差结算。房屋的丈量评估也全部按照《条例》要求,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了房地产评估。被拆迁户根据评估报告与拆迁人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中明确了拆迁安置面积、安置价格、结算办法等事项。同时《协议》中更明确了安置结算办法以《花坪巷贯通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计划与方案》中规定为准,而《方案》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安置具体办法以《安置细则》为准等相关事项。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按拆迁人与被拆迁户签订的安置协议:明确了期房安置时间为一年即拆迁人应在2016年10月就应交付安置房,因受个别被拆迁户未按规定时间内搬迁以及安置区土地招拍挂、安置房的设计、施工报建等程序和公示时间受法定程序约束而延长了建设工期,导致建房速度受影响,直到2016年8月份才交付安置房。拆迁人延迟交房给被拆迁人带来的影响,拆迁人都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放了逾期临时过渡费。
即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每月付给2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每月付给3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每月付给2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规定要求和标准发放了逾期临时过渡费。
本次拆迁涉及被拆迁户106户,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37户,选择产权调换的69户,分两个地方安置,选择异地润源路安置的17户,并于2016年8月份已经安置;选择花坪巷就近安置的52户,于2016年8月完成安置工作,其中31户已经结清房款并交付使用,还有21户未能交清房款,并有5户(**、尹广文、尹春晖、黄家新、黄运新)在未交清房款的情况下强行入户装修,现有3户已经完成了装修并入住。
2016年8月拆迁人将安置房安置给被拆迁人后,**、尹广文、尹春晖、黄家新、黄运新等人为达到个人目的,多次组织其他拆迁户缠访、闹访。提出要求:一是要按拆迁面积1∶1不补差价;二是要安置柴火间;三是要计算挂账拆迁补偿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