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林业局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县林业局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涉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县政办发〔2016〕170号)及《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6〕2号)和《县委督查室XX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县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进行调查的通知》(县督通〔2016〕4号)精神,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努力化解因林地林权纠纷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的消除林地权属纠纷导致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现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四群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着力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把因林地林权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控制在最低限度,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严格五包四到位和五个一案件处理责任制,加强对本部门的信访问题和重点人员的排查。全力解决一批林地权属纠纷,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事件,不发生恶性民转刑案件,努力做到基本没有********件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林区治安稳定,社会环境和谐。
三、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具体情况
(一)林地权属争议案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涉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县政办发〔2016〕170号)及《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维护
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发〔2016〕2号)精神,分配给我局办理林地权属争议的案件有四件,分别为《甸阳镇同邑七个村民小组要求返回东山林场林地所有权》、《水长乡兵斗村酸杷山组与由旺镇坡脚村小坡脚二组林地纠纷》、《摆榔乡大中村菠萝寨与下黑箐林地纠纷》、《大山合公司拖欠农户育苗款和食用菌交售款问题》。上述案件具体办理情况为:《甸阳镇同邑七个村民小组要求返回东山林场林地所有权》案件由来已久,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委托XX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生态分院,对东山林场(含摩苍国有林场)的林地资源进行了清查,但,由于林地现状发生了改变,影像图与林场成立时的现状发生了质的改变,图层得不到相互验证,清查难以开展,原林场农户农地在现有林地中无法定位,加之林场成立时的资料,多为口头资料,原始资源无法调取,调处工作几度中断,且该案从多次与当事人交谈中了解,已不属纯粹的权属争议案件,其目的是要求返回入林场时的所有林地,该案因涉及的是国有资产,县政府已决定再次成立工作组对该案进行处理,我局已抽调相应调查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合政府工作组处理该案;《水长乡兵斗村酸杷山组与由旺镇坡脚村小坡脚二组林地纠纷》属于林权制度改革期间遗留的案件,当时由林权改革权属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案件通过做工作,有和解的基础,但,由于林权改革权属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