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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doc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19/8/21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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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0]18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6号)精神,经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河北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考试组织工作,委托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区的报名审查工作。河北考区办公室设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组织报名、考试报名系统和现场审核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发放准考证,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事项。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明确专人负责辖区报名审查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0日前函告河北考区办公室。二、报名事宜(一)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三)考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我省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统一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河北考区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于5月10日开通,接受网上报名。省国土资源厅指定11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处)为辖区内报名点,具体负责报名审查工作。为不影响各设区市土地利用科(处)日常工作,办理现场审核全省统一时间定为6月10至6月30日。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名点报考。报考人员统一采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为了规范照片,今年所有考生都要上传电子照片(老考生也要重新上传),报考人员上报电子照片要面部清楚,背景为蓝底正照、jpg格式、分辨率450×600。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填写纸制报名表(见附件1),由各考区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于6月10至6月30日到所在考区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对于照片不规范(如生活照、歪斜等)的,要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报名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后,通过“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建立报考人员数据库,并于2010年7月8日前将报考人员数据库、报考人员汇总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上报河北考区办公室。三、考试科目及范围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另行发行)。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四、各科考试时间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9月11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8∶30—9∶30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10∶30—12∶00土地估价实务